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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助力第三届东湖玫瑰相亲文化节成功举办

武珞人 武珞律师事务所 2023-08-26


2019年4月20日,第三届东湖玫瑰相亲文化节,在东湖落雁景区隆重举行。本次活动由湖北省总工会指导,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办,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湖北长江云新媒体集团承办,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和武汉市武昌区总工会协办。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作为赞助单位出席本次活动,并在现场做全程法律服务。


“浮世万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参与单位共有二十余家,本次活动武珞所全程参与,为活动参与者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就参与者所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专业解说。


活动中,参与者就婚姻财产问题,军婚保护问题等等进行咨询。






一位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咨询


秦龙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17、《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位家长对个人财产的范围进行咨询


姚飞律师答道:

根据《婚姻法》第18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一方的婚前取得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夫妻个人财产。




一位女军官问到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性质。


秦龙律师回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在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中拥有自己独到的法律服务模式,从类案中总结共性形成标准的流程化处理方案,从个案中攫取个性化处理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立体化的法律服务。


武珞所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业务所涉及内容广泛,包括婚姻财富规划、境内外信托、家庭财富传承、跨境财富管理及传承、家族企业的传承、家族企业税务筹划、家业及企业隔离保障、家族企业法律风险治理等等。




 


武珞律师事务所以“智慧、精致、共享、公益”的理念,追求高质量办理案件,从客户的需求和事实情况出发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优质的专属解决方案。智慧团队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打造精致方案。











审:姚飞律师、陈孝麟

文&排: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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