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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速递 | 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 以区块链社会创新为例

刘志阳 陈咏昶 志阳创谈
2024-08-23


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 

以区块链社会创新为例


作者:刘志阳,陈咏昶

来源:《东岳论丛》2020年第8期 p113-124+191-192


后台发送“20200912”,即可获取原文献PDF版

摘要:

只有超越一般意义上数字技术-经济范式,构建面向未来的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才能深刻理解数字技术引发的社会创新变革。本文以区块链社会创新为切入视角,首次阐述了全数字时代的技术-社会新范式的内涵、过程机制和周期特征,认为区块链技术是通过影响社会问题建构、社会创新方案匹配、社会解决方案落地以及社会创新成果扩散来赋能社会创新。区块链社会创新实践业已充分展示了数字技术对社会的深度影响。全数字化时代,数字信息所带来的客观性和网络性必然带来更加开放包容的技术-社会新范式,这也是适应数字技术的社会最优惯性运行模式。这种技术-社会范式的更迭,应该引起政府管理方式的相应转变。本文研究从理论上拓展了技术-社会范式的研究内涵,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与社会创新的深度融合。

关键字:数字经济;区块链;社会创新;技术-社会范式;社会创业


▋ 一、引言


技术-社会范式的提出可以追溯到创新经济学家佩雷斯和弗里曼等最早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在他们看来,每次新技术革命都会衍生出与其相适应的新技术-经济范式,形成基于通用技术和组织原则的最优惯性模式。技术在创新和扩散过程中存在对整个经济社会体系的渗透效应,不仅直接与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商业模式等因素互相渗透磨合,成为经济系统创新的内在驱动,也间接地影响与经济相关的其他领域。从技术-经济范式看,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深度参与到纵向产业链“研发-生产-销售”过程的全貌,改变了传统的投入产出组合,带来创新空间和市场潜力的全面扩张,由此也开启了一个崭新的全数字经济时代。但从横向上看,数字技术也串联了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群体等在内的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信息传播、信用体系构建、创新扩散等社会创新活动。这种由数字技术引发的全社会系统性改善正是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的重要内涵全面理解现有的全数字化进程不仅要重视数字技术引发的经济和产业变革,也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带来的全面社会革新。


德鲁克认为,社会创新往往是由科学和技术进步引起的。本文提出的技术-社会范式正是基于技术和社会交互影响的视野,旨在探讨新技术体系与整个社会制度不断磨合、适配以及优化的演化过程。这种技术-社会新范式的构建将有助于克服功利化的“技术-经济”增长导向或是僵化的技术利维坦主义恐惧,新范式的应用也将大大加快社会问题建构和社会创新扩散。本文认为,技术-社会范式的转换通常也是基于新技术的社会要素重新组合。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突破口,区块链数字技术因其网络性和高渗透性,在数字化技术中更具典型意义。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记账的信息系统,具备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应用特征,可以构建一个深度整合、开放、实施、共享的信息社会生态,有助于优化现有社会管理模式、增加社会信用以及增进社会公平。例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中远航整合构建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球疫情数据库,成功化解了船舶全球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雄安新区以构建智慧城市为目标,也成立了“区块链+基础设施”的实验项目,将区块链应用于财政金融、政府服务、信用管理等多个领域。区块链技术在推动社会创新方面已经显现出巨大的应用潜力。因此,本文以传统社会创新面临的难题为出发点,以区块链技术为切入视角,旨在剖析数字技术重构社会创新的过程,系统阐述全数字时代的技术-社会新范式。首先,总结了现阶段区块链创新管理研究文献;其次,通过比较传统社会创新和数字社会创新,分析了区块链社会创新的核心内涵;再次,揭示了区块链视角下数字社会创新的运作过程和功能;最后,总结了全数字时代技术-社会新范式的周期特征和演化动力,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本文研究从理论上拓展了技术-社会范式的研究内涵,有助于推动数字技术与会创新的深度融合。


▋ 二、区块链创新管理文献回顾


区块链作为研究前沿,其技术内涵和产业应用场景已得到广泛关注。与之相比,由区块链引发的组织管理变革和社会创新却少有专业文献加以针对性研究。本文借鉴了Christoph Keding(2020)的方法框架,通过系统文献综述的方式综合识别区块链技术对创新管理的渗透效应。经过多次探索性的阅读,本文确定使用Business Source Complete(EBSCO)数据库,运用布尔逻辑检索搜索“区块链”与“创新管理”“公共管理”“战略管理”“组织管理”“社会创新”“社会创业”等关联词组相匹配的文献主题,共检索到2014—2020年间的712篇文章。考虑到纳入文献综述的论文质量,本文对上述结果进行再次筛选,将条件设定为在拥有同行评议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并使用英文写作的论文,在剔除针对性不强的文章后,最终得到2016—2020年间的77篇相关文献(代表性文献见表1)。这些文章主要探讨了区块链在社会生产、流通、交易过程中的产业创新应用,但都极少涉及社会创新。



第一,在生产过程的创新应用中,区块链的溯源机制可以加快信息流动,降低企业和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对接。Amy Whitaker(2019)通过探讨区块链与文化、艺术产业的融合应用,指出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以优化集体所有权结构,使文化艺术在商业化创作的过程中争取范围更广的受众市场,提高文化艺术行业的生产预期。同时,区块链不仅可以记录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还可以通过非对称加密有条件地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参与者进行授权。Kamble等(2019)以“线下-线上”一体化的共享医疗行业为视角,认为电子健康记录、可穿戴传感器等电子工具已经成为现代收集医疗数据的主要方式,但现行技术无法解决互联网医疗的数据量大、更新速度快、需要实时分析等难点。区块链基于数据层的快速检索和分布式存储,可以加速不同环节的智能对接,有效解决数字医疗变量多、数据不统一、更新滞后等问题,带来医疗行业的技术革命。


第二,在流通过程的创新应用中,区块链具有的加密技术、时间戳和云服务等技术组件,可以进行精准的实时定位,监管整个流通过程。Lenny等学者(2020)认为区块链会带来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革命性范式转变。他们指出区块链在产业供应链的应用,可以推进跨部门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信息对接,在应用自动化交付、云仓储、在线交易等降低产业流通成本的新模式的同时,实现产业供应链的可视化、智能化,提高产业的动态协调能力。Singh和Kim(2018)、Chaudhary等(2019)从智能交通系统出发,认为区块链技术基于数据层的分布式架构,可以弥补自动驾驶汽车在车对车通信环境中的安全隐患,使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可以有选择地进行信息共享和定位,有利于缩短贸易时间和降低运输成本。这种分布式安全系统同样可以满足智能电网对电动汽车进行实时处理的需求,提高自动驾驶汽车在现实交通场景中的适用性,从而推进无人驾驶汽车和相关智能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三,在交易过程的创新应用中,区块链以数字货币为资产交易的信用凭证,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来源。Bott和Milkau(2017)将新的技术概念与现有利益相连接,对区块链可能创造的数字化经济新型交易进行评估,并指出区块链去中介化和去中心化的特性可以保障市场基础设施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有效改进现行金融系统。这种新型的金融交付方式,为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了更多可能。同时,区块链将智慧合约和非对称加密技术应用于跨越地理和部门的线上交易。Park等(2020)认为区块链的数据块存储、链结构交互以及共识机制等应用削弱了第三方平台在交易流程中的地位,通过预设的自动化合约来执行交易,减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力成本和人为风险,是可以应用于跨境支付的技术创新。


第四,在组织和社会创新管理方面,总体文献十分匮乏。少部分学者预测区块链通过在数据层、网络层、服务层和应用层的创新,创造了高效、安全、透明的开放式环境,有助于推进组织的智慧化管理,将带来组织商业模式、协同创新乃至社会结构的积极变化。Warkentin和Merrill(2020)认为,区块链的保密性—完整性—可访问性(CIA)的特征为数字组织的构建和管理人员提供了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尤其在信息不对称、数据质量不稳定、隐私泄露频发的数字社会,区块链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实现了管理层与目标群体的安全对接。Mu(2019)等人指出内嵌于社会资本的关系导向、领导行为,以及社会资本与开放导向的社区承诺的联合效应是实现协同创新的重要因素,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通过弱化社会关系、建立开放的信息环境,可以推进组织开放式创新的发展进程。同时,Holotiuk等(2019)指出,区块链通过提供前所未有的技术理念带来激进式的社会创新,它将交易和智能合约相联系有可能改变整个商业格局,通过推进合作竞争促进商业模式的创新。这种新模式和新技术机会不仅可以创造了新的收入来源,也将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Khong和Escobar(2017)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研究,也认为区块链具有改变社会结构和货币价值的潜力。Allessie等(2019)通过对比基于无许可和许可的区块链架构场景,对欧盟的消费税监测活动进行了案例研究,指出区块链拥有直接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潜力,在政府部门的控制和监管下对事务验证、数据管理等治理效率的提升有显著的作用。


▋ 三、区块链社会创新过程


(一)区块链社会创新的内涵


社会创新是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的创造性过程,强调在社会问题和社会方案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通过渗透到不同社会部门和社会活动中,数字技术将衍生出新的创新模式和管理办法,推动社会问题建构、社会资源动员和社会创新成果验证的可视化和智能化。作为当前主导技术,随着数字技术在社会创新范畴的广泛应用,数字社会创新将逐步取代传统社会创新,成为下一波主导社会创新方式。数字社会创新最早可以追溯到经济学家托马斯(1990)提出的数字赋能的认知模型四要素,他指出数字赋能有别于其他赋能方式,具有影响力、意义、选择和能力上的不同,是以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对社会要素进行赋能,通过数字技术的高渗透性和网络性,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对象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作为数字社会创新的典型代表,区块链社会创新既拥有一般化数字社会创新的特征,也凭借其可靠、高效、安全、智能的技术特性,显示了其在社会创新领域特有的功能。


区块链社会创新、数字社会创新和传统社会创新三者间既有相似性,也存在一些显著的不同(见表2)。与传统社会创新相比,数字社会创新强调利用数字技术提供更易复制、效能更高的解决方案。首先,在社会问题识别上,传统社会创新场域具有封闭性,社会问题和解决方案在有限空间内需要经过漫长的匹配过程。数字社会创新场域相对开放,覆盖范围更广,信息传播速度更快,有助于推进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漂浮的解决方案的快速匹配;其次,在生产生活方式上,传统社会创新的分工受到地理距离的约束,数字社会创新凭借网络技术支撑,推进了跨地区、跨部门的社会分工协作,具有更高的社会参与度;再次,在信用体系上,传统社会创新一般是以第三方实体机构进行仲裁和评判,数字社会创新凭借互联网技术缩短了人际距离,弱化了传统中介机构的作用;最后,在创新成果扩散上,传统社会创新成果只能在小范围内共享,但是数字社会创新基于网络传播效应,容易被更多的人群熟知和享有。


与一般的数字社会创新相比,区块链社会创新具有如下显著特征:首先,在社会问题的识别上,区块链社会创新基于Merkle树算法和分布式记账方式,能够快速整合社会资源和调动社会关系,使社会创新者通过快速检索功能以更低的成本、更短的时间获取有效的真实信息,帮助社会创新者更快、更全面地识别社会问题;其次,在生产生活方式上,区块链社会创新基于共识机制和自动化交易,通过重塑不同部门的交互方式来模糊组织界限,拓宽了线上虚拟分工的广度,优化了一般数字社会创业的跨部门协作机制,在推进社会职能细分的同时,也提高了跨部门分工协作的效率;再次,在信用体系上,区块链社会创新在共识机制和智慧合约的共同作用下,可以实现线上全自动化的信息验证和纠纷仲裁,摆脱了一般数字社会创新依赖第三方数字平台的现象,兼顾了社会创新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最后,在创新成果扩散上,分布式的基础架构决定了区块链社会创新的共享内核。在非对称加密技术的助力下,区块链社会创新不仅提高了创新成果复制率和应用程度,也平衡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的关系。总而言之,区块链社会创新由于在技术上的突出特点,有利于加速社会问题识别过程、深化跨部门协作关系、提高社会信用标准以及增强社会创新扩散,是一种更加具有优势的社会创新方式。



(二)区块链社会创新的运行过程


在区块链社会创新的情境下,社会问题识别、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社会信任体系以及社会创新成果扩散等方面都受到区块链技术的深刻影响,不仅重构了社会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边界,也造就了循环往复的社会创新过程(见图1)。区块链主要通过影响社会问题建构、社会创新方案匹配、社会解决方案落地以及社会创新成果扩散等四个环节来赋能社会创新。具体来说,区块链社会创新的赋能过程可以总结如下:



1. 社会问题建构


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社会创新者透过社会现象,识别真正社会问题。社会问题的构建是区块链社会创新过程的起点,只有精准把握复杂社会问题背后的主要矛盾和诱发因素,才能理解社会问题实质,进而提炼社会问题的核心要素。以往研究已经证实,社会问题建构受到创新者个体信念的影响,也受到社会创新者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关系的影响。一方面,在数字化环境下,区块链社会创新基于Merkle树算法的快速检索功能,向社会创新者提供针对庞大信息流的检索、验证和匹配服务,使社会创新者可以通过对社会关系、社会资源以及新的价值理念有更加客观和清晰的了解,帮助社会创新者以更加开阔、更加客观的视角理解社会问题、构建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区块链社会创新的分布式结构提供了去中心化的信息环境,给予社会创新者均等的获取信息的机会,从而形成自下而上的社会问题识别机制,使社会问题识别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纸上谈兵,而是大多数人共同推进的创新意识觉醒。


2. 社会创新方案匹配


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机制和跨部门协作,促成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和漂浮的解决方案的快速匹配。首先,区块链的共识机制是一种达成分布式共识的算法,通过全社会集体背书,简化信息审核、验证的过程。这种基于社会共识的验证机制的有效性依赖于全社会不同背景、不同知识储备以及不同观念的参与者,根据这些非利益相关者的反馈和认证,来弥补过去单一验证机制可能存在的知识漏洞,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创新者进行资源匹配的效率,也有利于社会创新者在简化的社会创新流程中,可以根据具有时效性的反馈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其次,社会资源、社会关系与社会对象通过算法匹配加速机会-资源的拟合过程。区块链技术及其构建的信息生态通过简化资源供给方和接收方的对接和拟合过程,使社会创新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少的成本完成机会识别、资源获取、信息验证的全过程,有利于降低社会创新者的试错成本和参与门槛,加速社会创新者识别机会和资源拼凑的过程。最后,跨部门协作是利用不同部门职能对现有资源进行再加工,共同催生新颖的解决方案的过程。区块链社会创新的跨部门分工有别于以往形式,是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跨部门协作。智能合约、激励机制等技术为线上跨部门合作提供了可靠的交易担保,通过预设交易条件和统一标准,向社会创新者提供自动化的交付服务,有利于提高不同部门对于社会创新价值共创的认可程度。跨部门合作关系也会带来人力资源流动,不同背景的部门和参与员工的多样化为社会创新提供了不同视角的社会认知,有利于催生新颖的、全面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


3. 加速解决方案落地


区块链技术帮助社会创新者简化执行流程,加速新颖解决方案的落地。社会创新成功与否,取决于是否通过新创方案解决社会问题。传统社会创新在解决方案的具体实施和应用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进行各个环节的对接。但是区块链技术利用智慧合约、时间戳等功能实现解决方案自动化执行,减少新方案落实的中间环节,降低因交易纠纷导致的效率低下。一方面,智慧合约等合约层技术通过预设交易条件和标准,实现去中介化的自动化操作,另一方面时间戳等数据层技术帮助社会创新者实时追踪社会方案的执行程度和解决效果,实现执行-验收一体化,在简化方案执行过程的同时,也保障了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及时响应。


4. 创新成果扩散


区块链技术在成果扩散过程中可以有效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的关系,既保障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也推进了信息反垄断的进程。当知识既是资产也是资源,其独占性和互补性便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区块链技术通过非对称加密技术区分公链和私链,向社会创新者提供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开放的自主划分界限。在公链上,知识等信息通过P2P对等网络在不同部门传播,给予参与者均等的获取信息和资源的机会,加强创新成果互补性再创造的价值增值能力,提高了社会创新成果的复制率和扩散程度,从而推进社会创新成果在不同社会部门的应用。在私链上,加密技术控制可访问性,只有在社会创新者赋权的情况下,才能参与私链的信息交互。私链的验证机制加强了对知识专利产权的保护,有利于防范信息风险,调动更大范围的创新创业动能。可以说,区块链技术的双链模式既兼顾了公平和效率,也促进了社会创新者对社会问题和社会创新活动的新认知和新理解。


(三)区块链社会创新的功能


区块链社会创新是推进数字社会创新发展进程的新方案。在社会问题建构环节,可以帮助完善社会创新者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在社会创新匹配环节,可以简化社会创新活动的流程,加速解决方案的产生;在解决方案落地环节,可以实现自动化交付和对接;在创新成果扩散环节,有助提高新方案的复制率和应用程度。根据对上述过程的归纳和分析,本文总结了四个方面的区块链社会创新功能(如表3)。



首先,智能匹配是区块链社会创新应用于社会问题建构环节的整合功能。区块链社会创新的智能匹配功能是指漂浮在社会上的社会资源、社会关系在区块链的分布式结构下,通过Merkle树算法检索实现快速流动,与不同的社会创新理念进行智能匹配,从而共同构建社会问题的过程。智能匹配利用区块链技术及其构建的信息生态来简化资源供给方和接收方对接和拟合的过程,使社会创新者可以在较短的时间、以较少的成本完成对社会问题的认知、捕捉真实问题的本质和核心要素,有利于提高社会创新者对识别社会问题的敏锐度。


其次,分段式加速是区块链社会创新应用于社会创新过程的加速功能。分段式加速是建立在共识机制、机会-资源快速拟合和跨部门协作的三步一体机制上,通过集体背书的验证机制简化信息的记录、整合、审核过程,提高社会参与程度;通过算法匹配的快速拟合,实现对组织内外部社会资源的自由整合,提高社会创新者资源拼凑的能力从而催生出更具有创意和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再通过更深层次的跨部门协作,模糊不同社会部门的组织边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源可以根据职能特点在部门间快速流动,形成更加细分、更加合理的职能模块化分工,以便更好地完善和落实解决方案。


再次,自动化执行是区块链社会创新在解决方案落实环节的保障功能。自动化执行是在智慧合约、时间戳等功能的共同作用下,通过预设交易条件和信息的有序排列,实现解决方案自动化操作和有序执行的职能,使社会创新者在方案落实的过程中,既可以全程进行线上监管,又可以减少第三方中介机构在传统创新活动中的影响,实现各部门的直接对接,有利于简化方案落实的过程、降低方案应用的成本,并且减少交易过程中的纠纷和风险,提高解决方案的成效,加快社会问题的解决。


最后,持续创新是帮助社会创新成果快速复制、扩散的发展功能,使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推广应用,从而实现系统性的社会变革。持续创新是基于非对称加密和验证机制的双重保障机制,通过双链模式兼顾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共享。在公链上,不同社会部门可以自由地了解、复制、应用链上的解决方案,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信息垄断等问题;在私链上,社会创新者通过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等验证方式,控制访问人员和数量,提高了系统对信息泄露和知识专利窃取的预防能力。这种双链模式既调动了社会创新者的创造意愿,又有助非独占性创新成果在全社会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创新成果扩散和创新专利持续产出的发展目标。


▋ 四、从区块链社会创新到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


区块链社会创新的实践充分展示了数字技术对社会的深度影响。全数字化的内容更加广泛,技术-社会范式应用对于分析影响进程也更为深刻,因而有必要超越区块链社会创新过程,更为深入把握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的不同阶段根本特征及其政策意蕴。


(一)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的内涵


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斯恩·桑达(2008)指出,当前我们正在迈进以共享为内核的全数字化时代,数字信息所带来的客观性和网络性必然带来更加开放包容的技术-社会新范式。本文所提出的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是指基于广义的数字技术的社会最优惯性运行模式。与一般意义的数字范式相比,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呈现出以下明显不同的特征:第一,在数字技术自身融合深度上,一般的数字技术-社会范式仅仅是通过简单的计算技术叠加,主要服务于信息处理和存储,而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等多种数字技术的有机融合,实现了创新方式、发展理念等多层次的创新赋能,提供覆盖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更多样化的数字服务;第二,在与社会发展体系的融深度上,一般的数字技术-社会范式仅作用于数字部门及其直接相关部门的流通速度和存储空间,目的是单纯地实现社会和数字直接相关部门的生产力提高。但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具有更高的渗透性,通过临近和非临近部门的智能对接,打破了传统部门的信息孤岛和垄断性,在降低组织生产交易成本的同时,有效促进了社会部门结构的优化,推进了开放式创新平台的构建,能够有效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给予社会发展源源不绝的内在动力;第三,在社会治理效能上,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通过构建安全、可靠、透明、高效的社会创新环境,使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会企业等多种不同部门相对公平地参与到社会创新的过程中,从而实现全体参与、智慧共享。可以说,全数字化是一种颠覆了传统治理理念的多层次、高渗透的社会创新范式的变革,其治理效能也高于一般意义上的数字技术-社会范式


(二)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的周期特征


在全数字社会创新过程中,数字新技术带来的社会创新要求与传统技术依存的社会制度的矛盾始终贯穿。一方面,数字新技术的应用加速了社会创新活动的产生,但是基于传统技术的社会制度不能承载指数化增长的社会创新,这就势必引发技术-社会的矛盾。另一方面,围绕数字新技术-社会范式的相关制度逐步建立,也将逐步取代传统社会范式及相关制度,完成新旧范式的交替。区块链社会创新只是全数字化技术-社会创新范式的一个缩影,有必要超越区块链,构建面向未来的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时期四个阶段。导入期指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在与数字直接相关的企业和社会和政府部门发生,可以分成爆发阶段和狂热阶段。拓展期指新范式超越直接相关部门向全社会各个部门渗透,可以分为协同阶段和成熟阶段(见图2)。



在爆发阶段,新的主导技术在直接相关社会部门渗透,基于数字技术的社会部门创新呈指数化增长,新技术-社会范式的雏形出现。以区块链为例,区块链技术在商业模式、管理创新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供了高效、透明、安全的社会创新环境,也带来了新的社会创新方法和理念,刺激了社会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但是原技术-社会范式和相应的社会制度无法承载快速增长的社会创新活动,长期的话语权垄断也阻碍了新技术-范式的成长,对于新范式和新制度的呼声渐高。新技术-社会范式和相应的社会制度在与旧范式的斗争中逐渐完善。


在狂热阶段,新的主导技术与直接相关社会部门实现了深度融合,催生大量社会创新活动的同时也引起社会治理方式的革新,例如,区块链技术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了自动化交易,削弱第三方机构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规则,需要由新的社会治理机制来弥补既有短板。在这一时期,传统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有效响应新技术及其衍生的新方式新模式,阻碍了大量社会创新活动的有序发展,新旧技术-社会范式的矛盾关系更加严峻,进一步推动了新技术-社会范式合法性地位的获取。


在协同阶段,全数字技术在更多社会部门得到应用,并且与相匹配的社会治理模式协同演化,技术-制度矛盾得到暂时性的解决,新技术-社会范式成功取代旧范式。以区块链社会创新为例,全民参与的社会创新活动带来共享信息的同时,也通过私链维护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在这一阶段,社会创新在相关制度的保障下呈现井喷式涌现,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得到充分释放。


在成熟阶段,主导技术的边际效益开始下降,技术-社会范式下的社会创新空间趋于饱和,社会创新的深度和广度开始超出主导技术和现行社会制度的承载力。面对现行范式的局限,人们开始追求新的技术和更高程度的共享化,为新的社会创新提供土壤,从而催生新一轮技术—社会范式革命的形成。


(三)技术-社会范式更迭的政策应对


技术-社会范式的更迭,必然会引起政府管理方式的相应转变。基于对全数字技术-社会新范式的思考,政府应该在范式发展的不同阶段从治理方式调整、制度保障、伦理问题防范等方面加以积极应对。


第一,在新范式形成阶段,政策应当通过治理方式的调整给予新技术应用充足的合法性。新技术独特性受到原标准、规范的合法性约束,如何通过调整现行管理方式,帮助新技术应用获取合法性是重要前提。首先,政策应该从约束性管理向包容性管理过渡。在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技术渗透作用下,大量新的商业模式、产业结构、创新方式涌现,单一的管理办法很难达到最大化利用效果。包容性管理范式关注多样性的平衡,能够给予创新活动一定的容错率,最大限度发挥多样性价值,巩固新技术的优势地位;其次,政策应当从兜底型管理向创新型管理转变,推进技术导向的社会创新的策略性调整。全数字时代下,数字技术不仅带来产业范式变革,更会引发社会范式的变革,如何引导并促进像区块链这样的新技术与社会各部门的创新融合,需要结合数字手段和开放式理念,改进传统管理方式,快速适应技术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最后,政策应该更加侧重数字化预警管理,这也是针对未知的全数字技术风险的预防性措施。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构建新社会情境的同时,也产生新的未知风险,并可能在全链式的社会网络传播下造成不可估量的风险扩散。数字化预警管理要求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风险预测系统,针对风险程度和类型进行数字预判和评估,对早期风险进行适度干预和控制。


第二,在新旧范式交替阶段,需要同步的制度创新为之提供充分的保障。由于新社会范式内嵌于制度结构中并通过制度创新获取规范性保障,因此只有制度根据新技术-社会范式的产生相应地进行调整和创新,新范式的优势和潜能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首先,数字知识产权制度是应对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下价值占有与价值创造问题的法律性保障。全方位的数字技术应用使大量的创新成果和知识版权以廉价的成本被复制,威胁了价值创造者的权益。基于新技术高传播率、高共享度的特征,完善数字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鼓励普遍的社会创新活动。其次,网络平台治理体系的完善是针对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下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服务性保障。网络平台和网络经营者成为数字社会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但是面对大量涌现的多元化网络平台,政府如何通过立法落实不同类型平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规范网络平台和网络经营者在新技术-社会范式下的行为,是保证全数字时代生产生活有序进行的基础。最后,信息传播途径的规范化是避免数字鸿沟的根本途径。尽管当前数字技术蓬勃发展,但是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的差异扩大了不同地区人群接受和学习新技术的差距,引发了更大的数字鸿沟。因此,从法律法规上规范信息传播渠道,使不同地区的人群拥有获取真实信息的基本途径,有利于避免信息匮乏者因缺少辨别真伪的能力受到侵害,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信息富有者利用信息差进行不平等竞争。


第三,在新范式的成熟阶段,政府要高度警惕全数字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伦理性问题。数字技术本身具有非人性的特点,不存在道德伦理,因此基于全数字技术的社会范式会弱化人类本身的情感和道德伦理,不利于应对全数字时代衍生的道德问题。首先,平衡数字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是实现数字时代包容性增长的重点。数字技术由于缺少共情能力,容易造成对情感和道德问题的误判。因此,给予数字化管理一定的容错空间,保证人为管理的比例,是实现数字时代拟人化和人性化管理有效互补的基础;其次,警惕道德虚无主义在全数字技术-社会范式下的蔓延,是避免伦理危机的关键。全数字社会体系构建于信息网络内,人际沟通通过扁平化的数字形式传递信息,这种单薄的情感联系会引发责任缺失、道德观念偏差等问题,养成新时代人群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冷漠,继而形成否定一切社会道德的理论和态度,引发全社会的伦理危机。因此,警惕道德虚无主义的蔓延,构建与数字社会相配套的伦理观念,是全数字时代保持道德水准的根本途径;最后,优化教育体系是预防非人性同化的长期要求。全数字社会的特征是极度依赖数字技术和机器。机器带来标准化、模块化的生产线和扁平化的生活方式,在提高生产率和生活水平的同时,也使劳动者成为机器的奴隶,不断进行重复性的标准化工作。这种现象束缚了人的创造性,使人类行为逐步被机器同化甚至超越。已有研究证实,优化现有教育体系,倡导创新创业的生活方式,将是避免人类被机器同化,激发人类创意创造动能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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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编辑:陈咏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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