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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高新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也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西部重庆科学城 西部重庆科学城 2024-05-23


“您好,我由于孕期身体不好需要静养,现在的岗位劳动强度太大,而公司实在无法调岗,不得不辞职。请问辞职之后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吗?”5月6日,市民陈女士拨通了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医保热线。


“您好,陈女士,从5月1日起,高新区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


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重庆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待遇标准和随单位参保职工一致。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支付范围后,继续发生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


更多疑惑,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为您解答!咨询电话:023-68183770





问题

离职后中断缴费可否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和参加居民医保接续并切换参保关系的,可否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举例

1.参保人员在单位工作参保一年后离职,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若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三个月内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并补缴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超过三个月以个人身份接续我市职工医保的,需再次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2.王女士连续3年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后,转为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王女士的3年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为5个月(3年36个月×12.5%=4.5个月,向上取整为5个月),还需接续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1个月后,满足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之后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


3.张女士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4个月后,转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多久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张女士已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4个月,转随单位参加我市职工医保2个月后,满足职工医保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条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





小贴士


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一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二是按照我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国(境)外生育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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